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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新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通知

内注管〔2018〕1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于2016年12月23日由财政部批准发布。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运用上述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了16项应用指南于2017年2月28日发布,与对应的审计准则同步施行。

2018年1月1日起,新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已全面实施。新审计报告准则通过修改审计报告的内容与表达方式,使报告使用者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审计报告的基本定位、核心概念以及注册会计师、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各自的职责。望各事务所在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本批新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请登录中注协官网PDF文件下载;另《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7》已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有需订购者可按以下信息自行订购:

收款单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北洼路支行

账    号:01090307400120102086779

订购联系人:郭嘉颖

订购电话:010-88190475

电子邮箱:cfeph@cfeph.cn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月17日

 


作者:邹丽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