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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内注管〔2018〕4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填写完成的综合评价表发送至邮箱:912461512@qq.com

 

       联系人:张志

       联系电话:0471-4192557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及综合评价表.rar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4月4日



作者:邹莉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