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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签订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内注管〔2018〕62号

各分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坚持准则 固守诚信”为宗旨,促进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已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

望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自行下载打印后,于6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签约书原件及本所服务收费标准送达或邮寄我会;包头、鄂尔多斯、赤峰分会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签署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签字盖章的签约书原件及各所服务收费标准集中统一邮寄到协会。

 联系人:张志

 联系电话:0471—4192557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docx

2.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诚信自律公约.doc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6月20日



作者:邹莉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