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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汇编

(第二期)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加快各行业、企业有序发展,国家和自治区等部门发布了多项政策,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确保经济平稳有序运行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为协助我区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顺利开展2020年度工作,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整理了疫情期间发布的各项促进企业发展的最新政策(第二期,截至2020年3月10日),仅供执业人员参考。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也可将自行整理的有关政策、专家解读等参考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协会,协会将择优署名登发。联系部门:党办,联系电话:0471-4192562,0471-4192561,电子邮箱:hydjnmg@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汇编(第二期).doc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月12日



作者:邹莉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