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内容

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培训班(二)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培训班(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6月28日至29日与北京注协合作举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培训班(二)”。全程参加直播或完整收看回放的,记录面授16个学时。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根据实际情况,按附件通知要求报名并按时参加学习。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培训班(二)的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6月17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