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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建议人员名单的公示

内注协〔2025〕1号

按照《“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会协〔2024〕10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通知》(会协〔2024〕102号)等文件要求,经申请人申请、我会审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复核等程序,建议向我区4名注册会计师颁发“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现将建议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建议人员存在异议,请向我会反映。


联 系 人:许志静

联系电话:0471-4192609

 

附件:建议颁发“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我区人员名单.xls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月6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