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水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24〕8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征求意见。于2026年4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表PDF版及Word版发送至我会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请以“会员自律惩戒办法意见反馈——XX事务所”“会员管理办法意见反馈——XX事务所”命名。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联系人:监管部牛智敏;电子邮箱:584391985@qq.com;联系电话:0471-4192516;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联系人:注册部赵论廷;电子邮箱:nmgzxzcb@163.com;联系电话:0471-4192612;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4月15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