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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1989年7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的规定,由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下设秘书处,为其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内设党办、办公室、注册部、监管部、考试培训部等5个职能部门。

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则规则,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协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执业队伍,规范执业环境,持续推动我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