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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海召开

2019年4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海市召开,梁春会长参加并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理事70人,实到53人,符合协会章程关于召开理事会的人数规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余峰作了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副会长李捷、副秘书长成雪梅分别作了关于增补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的说明及协会内部管理制度起草说明。与会理事在充分讨论、审议的基础上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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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薪酬管理制度(暂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绩效考核制度(暂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等事项,增补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成雪梅为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增补了内蒙古高新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刘金凤、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刘丽珍、锡林浩特市中新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齐林霞、内蒙古华丰资产评估机构所长郭好收等人为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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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长梁春进行总结讲话。他指出,在与会理事的共同努力下,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顺利完成既定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是一次“总结过去,谋划未来,促进发展”的重要会议。梁会长强调,过去的一年,协会各位理事履职尽责,秘书处全体同志尽心尽力,为行业发展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对下一步协会的工作,梁会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服务要到位,二是监督要严格,三是管理要规范,四是协调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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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莉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