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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2018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及2019年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

内注协〔2019〕5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8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19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19〕17号)要求,现将我区各资产评估机构2018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及2019年会费交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8年度财务报表报送要求

2018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将通过网络,依托“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下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将于2019年7月3日上网,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链接,可以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讲解视频。报表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注:超过规定期限,各机构将无法上报报表)。

二、 2019年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及要求

(一)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文件规定,2019年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1、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评估机构会员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10000元;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50000元;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800000元。

评估机构会员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2. 执业会员交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

(二)各评估机构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会费上交至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

汇款账户:154034954753

(银行行号:104191003195)

三、其他事项

关于财务报表报送问题可咨询软件公司,联系人:王佳音13051653113;李玉18515423171;石如梁13716265433;QQ咨询402734884、28085077。

关于会费交纳问题可咨询内蒙注协办公室,联系人:李向慧;联系电话:(0471)4192553。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doc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7月3日                

 


作者:邹莉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