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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注协〔2021〕3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20〕56号)要求,现将我区各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2020年度财务报表报送要求。

2020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依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以下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及相关使用说明书、讲解视频已经于2021年1月11日上网,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链接,可以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讲解视频。

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网上已经开通,我区截至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此期间完成相应数据的填报与报送工作。

二、 2021年度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及要求。

(一)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1、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评估机构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10000元;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50000元;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800000元。

评估机构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2、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执业会员交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

(二)收取会员会费账号信息。

各评估机构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会费上交至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

汇款账户:154034954753

三、其他事项

(一)对已经取得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评估机构,可由财务上报人员直接登录填报;对未申请过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评估机构,需要先申请账号,由协会注册部审核通过后,再登录填报。评估机构的管理员账号可以对本机构财务上报人员审核和赋权。

(二)单位会员会费原标准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05]101号)第六条中资产评估机构以上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总和为基数,按1%的标准交纳会费。

(三)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四)关于申请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相关事宜可咨询协会注册部。联系人:赵怡晨(0471)4192612。

关于财务报表报送技术问题可咨询软件公司。联系人:初明明:13051653113;邱凯旋:18515423171;石如梁:13716265433。

其他问题可咨询协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向慧、邹丽;联系电话:(0471)4192553。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月11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作者:马雷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