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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公示《2021年度全区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结果(公示稿)》的通告

内注协〔2021〕61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暂行办法》,我会已完成2021年度全区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工作,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8月18日前反馈我会。

 

联系人:杨昊伦 姚宇璠

联系电话:0471-4192557

 

附件:2021年度全区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结果(公示稿).xls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8月11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