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结果》的通告

内注协〔2021〕64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暂行办法》,我会已完成2021年度全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工作,并于2021年8月11日于我会官网予以公示,目前公示期已结束。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度全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结果.xls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8月20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