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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国办发30号文件”动员宣讲培训班的通知

内注协〔2021〕7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组织动员注册会计师行业上下积极参与“国办发30号文件”的学习宣传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决定举办“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国办发30号文件’动员宣讲暨‘一竿子到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议程

培训内容:传达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办发30号文件”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行业学习宣传“国办发30号文件”工作,全面阐释解读“国办发30号文件”,进行典型案例讲解。

议程:中注协党委书记、秘书长舒惠好讲话,财政部会计司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全面解读“国办发30号文件”,中注协相关部门负责人讲授典型案例。

二、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将于10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采用远程视频直播方式举办。

三、培训地点及培训对象

(一)第一会场

培训对象: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全体工作人员。

培训地点:锦和大酒店二楼报告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长顺路6号,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西侧路口向北500米路东锦和大酒店)

酒店前台:0471-5182588、5182599

第一会场培训联系人:郭益嘉

联系电话:0471-4192597

(二)第二会场

培训对象: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

培训地点:北方时代设计酒店六楼小会议室(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北宝山路东36号海贝尔游乐园西门南走200米路东)

酒店前台:0476-5779111、15304762008

第二会场培训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476-8366130

(三)第三会场

培训对象: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

培训地点:天益华辰酒店十一楼2号(海拉尔区腾阳华瑞园109北侧)

酒店前台:0470-3113333

第三会场培训联系人:张兴木

联系电话:0470-8115696

(四)第四会场

培训对象: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

培训地点:包头市财政局东副楼二楼大会议室

第四会场培训联系人:王丽婷

联系电话:0472-5228838

四、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班报名截止至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12:00,各会计师事务所限报1名首席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顶替参加。

参加第一会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培训的学员请登录网址https://www.wjx.cn/vj/eFVswLu.aspx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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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第二会场(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培训的学员请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30271219@qq.com。

参加第三会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地区)培训的学员请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lbezxm@163.com。

参加第四会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培训的学员请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btzx_nmg@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10月14日上午9:00-11:00,各会场请与中注协信息技术部联系,完成会场调试。联系人:张文娟,电话:010-88250305。

(二)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三)截至培训当天14天内途径或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学员、有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学员谢绝参加本次培训。

(四)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新冠防疫相关规定,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五)各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是“国办发30号文件”的本所宣讲人。培训班结束,请参加培训的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所进行宣讲。中注协将制作培训班课件,供各会计师事务所使用。

 

附件: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国办发30号文件”动员宣讲培训班报名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8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