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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排名办法》的通知

内注协〔2023〕2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综合反映与科学评价我区资产评估机构发展水平,推动我区资产评估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会对《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暂行办法》(内注管〔2017〕35号)进行了重新修订,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排名办法》经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排名办法.pdf

2. 《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排名办法》说明.pdf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5月8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