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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第三期远程培训班的通知

内注协〔2023〕7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培训计划》的安排,我会将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举办第三期远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一)培训主题:年报审计热点难点。

(二)培训内容:最新会计准则及监管动态讲解,IPO财务审核关注事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和大数据审计应用案例等。

(三)授课师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领域专家。

二、培训对象及地点

(一)培训对象:未参加2023年面授培训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二)培训地点:锦和大酒店三楼大视频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长顺路6号内蒙古检察官进修学院院内)

联系人:周扬      

联系电话:0471-4192596、4192597

会议酒店联系电话:13848915076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11月21日至2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4:30。

四、报名方式

请于11月16日(星期四)前登录https://www.wjx.cn/vm/rDYY3uB.aspx#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请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以免影响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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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成功不得取消,不得顶替参加,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学员,将进行通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其他费用学员自理。

(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包括在线直播、远程培训、专题讲座等)不少于16个学时

(三)培训期间,请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对缺勤达到20%者,当期培训不予确认学时;缺勤超过50%者,将进行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1月2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