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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注协〔2024〕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90号)要求,现将我区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报送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送要求。

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通过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财务报表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模块)完成。评估机构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专栏,登录后选择“财务报表”。财务模块使用说明在登录界面和中评协网站“信息化建设”专栏发布。

财务模块开通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关闭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请评估机构在此期间完成相应数据的填报与报送工作。

二、 2024年度会费收取标准及要求。

(一)会费收取标准。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5号)规定,2024年度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1、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上一个会计年度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作为会费计算基数。

同时从事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的单位会员可以申请扣除该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作为会费计算基数。会费计算基数同时作为综合评价、分级管理等事项依据。已经在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补充其他专业领域评估资质的单位会员,需要扣除相应收入的,应将相应收入数据填入主营业务收入有关明细项。

单位会员会费计算基数不超过在300万元的,交纳1万元;超过300万元至3000万元的,交纳5万元;超过3000万元的,交纳80万元。

单位会员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即业务收入总和的1%(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2、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会费为每人每年4000元。登记在未备案从事证券评估业务的单位会员及其分支机构的个人会费,减半交纳,即每人每年2000元。

个人会员上年12月31日前在籍时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减半交纳,不满半年的,免予交纳。

非执业会员免予交纳。

(二)交纳会费账号信息。

评估机构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会费交至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并备注个人会费和单位会费具体金额。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

汇款账户:154034954753

(银行行号:104191003195)

(三)领取电子会费票据。

评估机构报送的财务报表以及交纳的会费经协会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电子)》。评估机构务必核实会计报表封面填写的“填报人手机号码”,自行领取电子会费票据。

电子会费票据领取步骤:1、微信中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2、打开“电子票夹”小程序,选择[手机号注册/登录],填写会计报表封面留存的填报人手机号码,进行登录。3、登录后,在票夹中可以自行下载电子会费票据。

三、其他事项

财务报表报送及交纳会费相关事宜咨询内蒙古注协办公室,联系人:李向慧、邹莉 0471-4192553

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的相关问题咨询内蒙古注协注册部,联系人:赵怡晨0471-4192612

财务模块系统相关事宜咨询软件公司,联系人:石如梁:13051653113;秦玉恒:18515423171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月15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