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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集中培训的通知

内注协〔2024〕6号

各有关学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培养方案,结合教学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9日,3月24日报到,30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华辰旅悦酒店三楼会议厅(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23号呼铁家园正对面)。

二、参加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学员(名单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学员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员一律不得请假,未完成集训规定学时要求的学员,将依规予以淘汰。

四、联系方式

考试培训部电话:0471-4192596、4192597

酒店电话:0471-652777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学员名单.doc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月11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