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培养方案,结合教学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9日,3月24日报到,30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华辰旅悦酒店三楼会议厅(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23号呼铁家园正对面)。
二、参加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学员(名单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学员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员一律不得请假,未完成集训规定学时要求的学员,将依规予以淘汰。
四、联系方式
考试培训部电话:0471-4192596、4192597
酒店电话:0471-652777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学员名单.doc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月11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