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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协会首批团体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及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专业服务的工作质量,从而提升我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更好的为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现决定筹备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协会,并向社会公开征集首批团体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点在从事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行业领域内征集。

    二、征集条件

1.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依法设立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组织机构;

2.具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需的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专业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能够向委托主体提供预算绩效管理专业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等;

3.申请入会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体系、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体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4.申请入会的第三方机构为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提供预算绩效评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三、征集与入会确定方式

通过发布通知或函件等方式,向社会及相关行业领域公开征集,根据报送材料的审核结果确定首批入会会员。在过去为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提供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受到表彰或奖励的机构,在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备案的机构,以及专业队伍中具有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资格的机构可优先入会。

有意向者需填写意向登记表,并将有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bjlxnmg@163.com),也可选择报送纸质版材料至筹备组。

    四、征集所需材料及筹备组联系方式

会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制度办法复印件及人员名单、专家库情况等材料并加盖公章,以及预算绩效管理专业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联系人:尹亚冰

联系电话:18604710757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41号会计师楼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协会入会意向登记表(团体会员).docx

 

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协会筹备组

2024年4月29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协会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