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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协会会长梁春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理事93人,实到67人,符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协会第一届监事会全程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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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余峰同志向理事会作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中注协、中评协和自治区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深化行业党的建设,全面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持续规范执业环境,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反不正当低价竞争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增补、罢免理事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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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副会长李捷、徐万春、赵青春、张永清、周瑞芳分别作为教育培训委员会、注册管理与机构治理指导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申诉维权与对外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就2023年主要工作和2024年工作思路作了发言。梁春会长进行总结讲话。他在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协会多元化发展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围绕本届理事会所确定的“以新质生产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履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坚持依法办会,创新发展,持续提高服务会员能力;二是坚持“点、面、网”工作思路,分类推进,多元发展,持续推动执业机构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以人才战略引领行业发展战略,持续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