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研读,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10月26日前将提出的意见反馈至我会指定邮箱。
联 系 人:许志静
电子邮箱:501620943@qq.com
联系电话:0471-4192609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的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19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