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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的通知》

内注协〔2024〕110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碳资产评估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并印发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现转发给你们,供你们执行碳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附件: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的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10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12日